春节档预售票房超3亿元!平均票价7年来首降,对上市公司有何影响******
澎湃新闻记者 秦艺逍
2023年春节档电影开启预售五天后,预售总票房突破3亿。
截至1月18日晚22时,2023年春节档新片预售总票房正式突破3亿,《满江红》以预售7998.6万登上新片预售榜第一,《无名》以预售7908万位列第二,《流浪地球2》以预售7162.3万位列第三。
猫眼专业版统计数据显示,《流浪地球2》的想看人数已破百万达到116.3万人,《满江红》和《无名》的想看人数分别为98.3万人和56.5万人。去年春节档上映影片的最终想看人数为368万人次。截至18日晚22时,今年春节档影片的想看人数为395万人次。
从大年初一的排片来看,《流浪地球2》首日排片场次10.4万,占比27%;《满江红》首日排片场次9.9万,占比25.7%;《交换人生》和《无名》的首日排片场次占比分别为17.4%和13%。
截至目前,2023年春节档共有7部影片上映。其中6部影片定档大年初一(1月22日),《中国乒乓之绝地反击》选择延档至大年初三(1月24日)。尽管影片数量较去年春节档的8部略有减少,但今年春节档的影片类型更加丰富,主演阵容也相当强大。
今年春节档电影平均时长达到130分钟,打破春节档历史记录。影片涵盖科幻、悬疑、谍战、历史、喜剧、动画、运动等类型,主创人员囊括了国内重量级导演、高国民度的“百亿票房”演员、实力派的影帝影后以及当下最火的流量小生,基本能够满足各年龄段观众的多元化观影需求。
目前来看,张艺谋导演、沈腾和易烊千玺等主演的古装大片《满江红》,程耳导演、梁朝伟和王一博等主演的谍战大片《无名》以及郭帆导演、吴京和刘德华等主演的科幻大片《流浪地球2》在预售票房表现上遥遥领先。
苏伦导演、雷佳音和张小斐等主演的《交换人生》是往年春节档最受欢迎的合家欢喜剧片。由邓超、孙俪主演的主旋律体育电影《中国乒乓之绝地反击》、成人向动画片《深海》、儿童向动画片《熊出没·伴我“熊芯”》也分别在该类型影片中拥有一定的受众基础。
除上述国产大片以外,此前已上映的《阿凡达:水之道》《穿靴子的猫2》同样加入了春节档的票房争夺战,分别延长上映周期至2月14日和2月22日。
春节档全年票房占比提升,平均票价首次下降
2011年-2022年,春节档总票房保持增长,从3.36亿元增长至60.39亿元,并在2021年达到78.43亿元的档期票房最高记录。受疫情影响,2022年春节档观影总人次出现下滑,从2021年的1.6亿人次降至1.14亿人次。由于全年票房增长承压,春节档票房占比提升趋势明显,春节档占全年票房的比重从2014年的4.93%提升至2022年的20.17%。
随着疫情防控政策不断优化,全国电影市场正在迎来复苏。灯塔专业版数据显示,去年12月以来,全国影院营业率大幅回升,由11月下旬低于40%的营业率,恢复至今年1月中旬的80%以上。中原证券研报指出,考虑疫情期间部分影院已永久关停,可以认为目前国内影院经营端已基本恢复全面营业。
相较于2022年的“最贵春节档”,今年春节档电影票价有所回落。据灯塔专业版数据,2023年春节档预售平均票价53.7元,相较2022年春节档预售同阶段平均票价56.2元下调了2.5元,也是自2016以来近7年的首次下降(2020年除外)。
据猫眼专业版统计,今年春节档预售票房中一线城市的平均票价,但一些低线级城市的票价也超出了预期。截至1月16日,预售平均票价最高的城市为北京,高达83.4元。上海以73.9元的票价位列第二。出乎意料的是,泰州市以67.5元的票价排名第三,超过其他一线及新一线城市。
春节档有望拉动观众需求回升,影视板块受到提振
由于2023年春节档是疫情政策调整之后的首个大档期,汇聚了各大影视公司近年来倾力投资的头部项目。同时,春节档的票房表现往往也将成为当年电影市场的风向标。
据记者了解,今年逐鹿春节档的上市影视公司包括中国电影(600977.SH)、光线传媒(300251.SZ)、万达电影(002739.SZ)、博纳影业(001330.SZ)、猫眼娱乐(01896.HK)等。
作为国内最大的电影制作与发行机构,此次春节档定档的7部影片背后均有中国电影的身影。港股上市公司猫眼娱乐也参与了5部影片的制作发行。《无名》的出品方和发行方均为博纳影业。影院广告行业的分众传媒 、院线行业的万达电影也将受到春节档的提振。
值得注意的是,光线传媒在今年春节档共有4部相关影片上映,该公司不仅主投发行了《深海》,还参投了《满江红》《交换人生》《中国乒乓之绝地反击》3部影片。
截至18日收盘,慈文传媒(002343.SZ)涨停,报收7.12元;鼎龙文化(002502.SZ)收涨5.92%,报收3.58元;上海电影(601595.SH)收涨3.14%,报收10.83元;中国电影(600977.SH)收涨3.28%,报收13.55元;光线传媒(300251.SZ)收涨2.88%,报收8.93元;万达电影(002739.SZ)收涨2.48%,报收14.47元;博纳影业(001330.SZ)收涨2.48%,报收12.38元;猫眼娱乐(01896.HK)
中原证券指出,2022年影院经营不确定性压力大,导致内容方担心票房收益不敢定档或频繁撤档,内容缺失是2022年票房以及观影人次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之一。在2022年疫情多发时段仍有《独行月球》《人生大事》等影片获得较好的票房来看,存在影片内容供给的时段观众需求受影响较小,因此春节档丰富的影片供给有望带动观众需求回升。
浙商证券认为,防疫优化有望驱动线下消费修复,并提高片方对电影市场的需求预期;进而片方有望释放近年积压的影片,提高市场内容供给;电影供给充足加上防疫政策优化驱动院线经营转暖;消费者能够消费的电影内容增加,带动观影习惯恢复及消费频率提高;进而提高院线、片方的商业回报,鼓励上游更优质的内容产出;驱动行业正向循环。
申万宏源证券则表示,疫后复苏背景下,2023有望成电影行业困境反转之年。 除多部备受期待的春节档影片外,还有《超能一家人》《平原上的火焰》《维和防暴队》《检察风云》等10多部高关注度影片也处在择机定档上映状态,2023年丰富的优质影片供给有望引爆新一轮的观影热潮。
在接受记者采访时,多位影视行业人士表达了对2023年电影市场复苏的希望。一位分析师向记者表示:“后疫情时代观众观影需求仍高,随着国家政策不断改善,疫情影响逐渐减弱,影院供给恢复,在优质且具有高票房号召力的影片带动下,电影行业有望加快复苏并恢复至疫情前水平。”
@劳动者 岁末年初求职换岗须慧眼辨“坑”******
@劳动者 求职换岗须慧眼辨“坑”
岁末年初,不少劳动者开始谋划新一年的工作,互联网招聘网站浏览量也开始增多。“保障就业”“高薪就业”的承诺可信吗?“工资没发,先交了一堆‘工杂费’”这事儿靠谱吗?招聘广告上的工资数额与实发工资不一样怎么办?近日,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,提醒劳动者求职应聘时,小心入坑。
岗前培训变成“培训贷”
徐某利用其经营的某软件公司、某信息公司,虚构招聘员工事实,在多个互联网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,主动邀请求职者进行面试,并虚假承诺高薪,后提出需要岗前培训,诱骗求职者签署培训协议,收取培训费用。徐某以保障就业为诱饵,使用签订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的手段,诱骗应聘者贷款参加其公司的有偿培训,骗取应聘者贷款共600余万元。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,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。
实践中,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公司化运作、采用“招转培”模式等虚构招聘事实,诱骗劳动者贷款参加所谓的培训,骗取求职者缴纳手续费、培训费、违约金等费用。法官提醒,劳动者应理性对待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承诺,慎重对待各类“培训贷”。在发现被骗后,应第一时间报警,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未上岗先交钱
2019年5月至7月间,邱某伙同刘某、张某等人,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大厦租用办公室,通过招聘网站以“某某集团”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,诱骗应聘者来公司面试、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,通过设置考试、考核等环节“刷人”,以收取被害人培训费、服装费、门禁卡费、违约金、烟钱等理由骗取应聘者钱财涉案金额8万余元。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以虚假招工的方式,多次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已构成诈骗罪,最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,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,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,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。第八十四条规定,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,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,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,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;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实践中,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钱款或财物,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。法官提示,劳动者需擦亮双眼,对用人单位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的行为勇敢说“不”,并可向人社部门投诉。遇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、通过虚假招工方式骗取财物的,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。
招聘广告不等于劳动合同
杨某自2019年9月2日入职某石化公司工作,其间某石化公司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。2020年3月11日,杨某以某石化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、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。杨某申请劳动仲裁,要求某石化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差额37800.95元、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0400.47元等。劳动仲裁部分支持其诉求后,杨某不服起诉到法院。
双方争议焦点为杨某的月工资收入。某石化公司提交2019年9月2日的劳动合同一份,其上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,杨某对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不认可,主张其月工资为8500元,并提交招工简章原件及网站截图予以证实。某石化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,认为无用人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,系单方证据,薪资待遇应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涉案劳动合同加盖某石化公司的公章,并有杨某的签字手印。经法院释明,杨某不申请笔迹鉴定,也未就该合同存在欺诈提供证据予以证实。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在法律上只是一种要约邀请,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,故杨某主张以月工资8500元的标准计算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,法院不予支持。法院最终按照3500元的标准判决某石化公司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。
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,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。拍卖公告、招标公告、招股说明书、债券募集办法、基金募集说明书、商业广告和宣传、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。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。如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,可以构成要约。
法官介绍,劳动者若要用人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,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将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,以便维权时提供相应依据。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,劳动者应关注薪酬发放、社保缴纳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事项,是否与用人单位最初承诺一致,如不一致应及时与用人单位交涉,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,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。
周倩